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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

► 每學期就學貸款(臺灣銀行)各分行受理對保期間如下,務必於期限內完成申請。

   ★上學期:每年8月1日至9月底  ★下學期:每年1月15日至2月底

► 就學貸款之償還

就學貸款借款人需在畢業(或休、退學)後滿一年開始攤還學貸(在職專班學生 在畢業或休、退學次日起及需開始攤還學貸)。

但如果學生有繼續升學、服義務兵役 或教育實習,應主動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承貸分行申請延後還款至新學程(或或退 伍、實習)後再開始攤還。

如未能及時辦理展延,可能會衍生貸款逾期,聯徵信用紀 錄異常等有損個人權益之情形,請多加留意。

► 就學貸款相關問題可逕至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點擊連結)查詢,或電話洽詢各分行

► 所有貸款文件請所有貸款文件請保存好切勿遺失,以便日後查詢。

► 提供協助無力償還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就學貸款學生手冊供參

►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1130116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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