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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高級中等學校 助學金 申請公告

一、「助學金5,000元」核發對象:學生設籍新北市且為新北市國中畢業生,並就讀新北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
二、「助學金5,000元」核發範圍及標準:
凡符合下列各項條件之學生,得擇一條件申請每學期5,000元之助學金,倘就讀住宿學校並住宿者,每學期住宿費減免;每生在學期間最多補助6學期,如有轉學、轉科、重讀情形,重複就讀之年級不得再申請補助。
(一)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區公所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
(二)失業勞工子女:檢附直系血親尊親屬之當年度失業給付證明。
(三)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檢附身心障礙手冊。
(四)身心障礙學生: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核發之身心障礙資格證明。
符合資格者,教務處已於114.2.13(四)製發個別通知單給學生(已放置教務處班級櫃);如有未受學校通知、而符合上述資格者,請於114.2.20日(四)前洽教務處註冊組辦理,逾時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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