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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計畫自主管理 / 一、自主管理模式:

 一、自主管理模式:

(一) 制度管理

1.在總召集學校教務處下設一研究組教師辦理高中職均質化聯繫、統合、資訊分享等業務。

2.設立均質化專案執行委員會,依據學校現況,特色發展與執行成效,每年重新擬定學年度計畫書。委員會由本計畫總召集學校規劃、召集並成立之。總召集人為總召集學校之校長,委員會成員為參與計畫之校長、各校業務負責處室之主任及組長各一人、總召集學校研究組。

3.設置均質化資訊平台提供各項子計畫之訊息發布、績效彰顯並發揮對話、宣傳之功能(104-2-1子計畫中詳述)

4.103學年已設置均質化專案執行委員會,由總召集學校定期集會,訂定一學期2次會議並於每月蒐集各校辦理計畫及檢核表為原則以落實依各項計畫期程之管考、分析與修正。

下圖1:組織架構圖

 

 

(二) 本位管理

(1)各子計畫亦採自主管理方式進行結果評鑑,各校之自主管理小組於每兩星期召開一次會議,監督計畫執行成效。

(2)各計畫成效可由平衡計分法方式(Blanced Scorecard)採取構面方式進行自我檢討與改進,相關構面為財務構面,包含預算編列、執行、財產管理及運作情形等;師生構面包含學校對執行計畫的滿意情形、教師對教學專業自主的滿意度、家長對參與學校教育的滿意情形,以及教師及學生對各計畫的參與情形;內部流程構面(內控管理)則包含各計畫作業流程及各計畫業務改進情形

等;學習與成長構面則包含各計畫參與人員工作滿意情形、各計畫參與人數情形、各計畫同仁在職進修計畫及實施情形、各處室同

仁專業著作及報告數量等。

(3)執行負責人需檢核各計畫之進度及執行情形。如平衡計分表所示

(三)     績效管理

1.對於均質化計畫採行:規劃、執行、管考、運作等循環式建構管理機制,採行PDCA策略,依據量化指標與質化指標,檢核執行情形。

2.配合教育部均質化計畫小組與計畫時程,定期管考檢核以辦理各項活動並呈報辦理成果。

3.每學年度結束,彙整績效成果編印成冊並呈報教育部及主管機關。

4.自主管理機制如下「圖3自主管理策略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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