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泰山高級中學寒暑假作業考試實施要點
目的:本校為了解學生在寒暑假有否溫習功課,能否自行進修等情形,特訂定本辦法。
時間:每學期開學第二週實施。
科目:
高中部:
一年級:國文、英文、數學、基礎物理(或基礎化學)、歷史(或地理)。
二年級第一類組:國文、英文、數學、歷史、地理。
二年級第二類組:國文、英文、數學、物理、化學。
二年級第三類組:國文、英文、數學、物理、化學。
二年級第四類組:國文、英文、數學、化學、生物。
高職部:
一、二年級:國文、英文、數學、專業科目。
三年級上學期:國文、英文、專業科目。
實施辦法:
命題:
由該科任教教師擔任,採同年級同類組統一試題,以能達成新課程標準之評量方式命題。
上學期授課範圍及寒暑假授課內容。
閱卷:
閱卷老師由該科任課教師擔任。
閱卷請於考完後三天內完成。
成績計算:
各年級均以一次期中考成績計算。
高中部:以其考科計入學期中考試之成績計算,若無此考科得計入相關考科,由教務處知會相關考科任課教師。
高職部:以其考科計入學期中考試之成績計算,若無此考科得計入相關考科,請各科科主任於學期初,知會教務處與相關考科任課教師。
四、獎勵辦法:
視同段考給予各班前三名獎勵。
伍、本辦法由教務處擬定,呈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