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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新北市立泰山高級中學寒暑假作業考試實施要點

新北市立泰山高級中學寒暑假作業考試實施要點

目的:本校為了解學生在寒暑假有否溫習功課,能否自行進修等情形,特訂定本辦法。

時間:每學期開學第二週實施。

科目:

高中部:

一年級:國文、英文、數學、基礎物理(或基礎化學)、歷史(或地理)。

二年級第一類組:國文、英文、數學、歷史、地理。

二年級第二類組:國文、英文、數學、物理、化學。

二年級第三類組:國文、英文、數學、物理、化學。

二年級第四類組:國文、英文、數學、化學、生物。

高職部:

一、二年級:國文、英文、數學、專業科目。

三年級上學期:國文、英文、專業科目。

實施辦法:

命題:

由該科任教教師擔任,採同年級同類組統一試題,以能達成新課程標準之評量方式命題。

上學期授課範圍及寒暑假授課內容。

閱卷:

閱卷老師由該科任課教師擔任。

閱卷請於考完後三天內完成。

成績計算:

各年級均以一次期中考成績計算。

高中部:以其考科計入學期中考試之成績計算若無此考科得計入相關考科,由教務處知會相關考科任課教師

高職部:以其考科計入學期中考試之成績計算若無此考科得計入相關考科,請各科科主任於學期初,知會教務處與相關考科任課教師

四、獎勵辦法:

視同段考給予各班前三名獎勵。

伍、本辦法由教務處擬定,呈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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